因公出国审批团组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本市组团
1、出国请示(说明出访目的、任务、出访时间、在外天数、费用负担等情况)(详见“申报材料要求”)
2、出访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3、外方邀请函(中外文)
4、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整齐排列于一张A4纸上)
5、日程安排
6、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7、非组团单位随团出访同意函(需加盖派员单位公章和局级主管部门(区县人员加盖区县外办)公章)
8、费用列支
注:1)培训团提供省人事厅培训计划及《山东省出国培训人员审核表》;
2)敏感领域(公检法、财税、金融等)需提供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
3)商业演出团需提供文化部批复;
4)报省审批团组需同时提供山东省因公出国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导出文件,扫描相应文件为PDF格式(3、4、5、6项),并填写《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1份,机打,不盖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随省团组
1、出国请示(说明出访目的、任务、出访时间、在外天数、费用负担等情况)
2、出访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3、省组团单位组团通知(组团单位提供)
4、身份证复印件
5、《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呈报表》(机打,不盖章)(每人一式3份)
6、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7、日程安排(组团单位提供)
8、费用列支(组团单位提供)
9、随团出访必要性说明(根据需要提供)
注:1)培训团提供省人事厅培训计划及《山东省出国培训人员审核表》(每人一式4份);
2)敏感领域(公检法、财税、金融等)需提供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
3)商业演出团需提供文化部批复。
双跨团组
一、双跨初审
1、初审表(每人一式3份)
2、征求意见函原件(组团单位提供)
3、中央组团单位报中央审批部门的内部请示(复印件) (组团单位提供)
4、派员单位出具的参加双跨团组出访必要性说明及其它说明文件(派员单位提供)
5、出访日程、费用列支(组团单位提供)
6、出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省初审团组需提供山东省因公出国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导出文件,扫描相应材料为PDF格式(2、3、4、5、6项),并填写《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1份,机打,不盖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双跨确认
1、出国请示(说明出访目的、任务、出访时间、在外天数、费用负担等情况)
2、出访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3、经市外办初审同意的初审表一份
4、中央审批部门提供的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组团单位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
6、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注)培训团需提供国家外专局的审核件或批复(国家外专局组团除外)
注:如上三类团组,副局级以上领导带队团组提供如上材料一式两套,处以下人员提供一套材料。另外,处以下人员带队出访团组可填写《济南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替代出国请示。上述表格可在“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 |